政策内容:鼓励嘉兴市、屏山县区域范围内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、劳务经纪人等社会组织机构组织转移脱贫劳动力到嘉兴市就业。对从2021年1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组织脱贫劳动力转移并稳定就业三个月以上(含三个月)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、劳务经纪人等社会组织机构给予1000元/人.月标准的一次性就业创业服务补贴,补贴执行三个月。


申报资料:1.屏山县东西部协作项目资金申报表;2.屏山县东西部协作项目资金申报明细表;3.申报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(加盖企业或公司印章);2.劳动合同复印件(加盖企业或公司印章);4.屏山县东西部协作转移就业劳动力工资收入表(加盖企业或公司印章);5.脱贫劳动力身份证复印件。


申报程序:由相应机构于2021年930日前,提交资料在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劳企股申报。